【偷廁紙判囚】持刀超巿外劫600卷廁紙 3男子認搶劫罪囚40個月
發布時間: 2021/03/11 14:58
最後更新: 2021/03/11 15:36
去年疫情肆虐,曾引發搶購防疫用品潮,廁紙一度被搶購一空,1名男子於超級巿場持刀指嚇卸貨職員,同時另外2名男子劫走共50條廁紙,總值1,695元,涉案3男今(11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,被判監40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案發時疫情嚴峻,市面出現搶購潮,不能因所劫去的廁紙價錢不高,便否認其市場上價值。法官認為3人使用手推車,顯示犯案前有簡單部署,並非毫無預謀。
3名被告為何智良(27歲、無業)、李甄陶(34歲、送貨工人)及李業堂(30歲),各被控1項搶劫罪。控罪指3人於2020年2月17日,在旺角道97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外搶劫男子吳智敏,劫去50條、共600卷廁紙,總值為1,695元。
案發當日清晨,事主吳智敏與同事在上述惠康超級市場外卸貨。面戴口罩的首被告及另一男子上前向事主查詢營業時間,2人及後離開。
不久,首被告截返及取出生果刀距離事主腰部3吋,並叫對方不要動。另外2名被告從卸下的貨物中取去50條廁紙,放上手推車後逃去,首被告亦往同一方向逃去。
警員逐處搜查,案發2小時後,警方於旺角國際大樓的某賓館房間內,發現涉案50條廁紙及首被告的身分證,手推車則放在賓館附近梯間,該大樓的閉路電視拍到3名被告出入大樓及電梯的情況。控方指3人伙同搶劫,以及首被告有意圖使事主害怕受到武力對待。
首被告親自向法官求情時,向案中事主道歉,並向到庭支持的母親表示歉意。其餘兩名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本案並無預謀,亦非精心策劃,事主在事件中沒有受傷,被告已全數賠償所劫去貨物的金額。
法官判刑時指,案發時疫情嚴峻,市面有搶購潮,不能因為被告所劫去的廁紙價錢不高,便否認其市場上價值。
法官認為3人使用手推車,顯示犯案前有簡單步署,並非毫無預謀,首被告有展示武器,但無傷及事主,判3人入獄40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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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